互联网医院电子开方管理规范是什么?开方开具责任:开方必须由接诊医师亲自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自动生成开方。医师实名认证:医师在接诊前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确保诊疗服务由本人提供,非医师人员或人工智能软件不得替代医师提供服务。患者病历资料:患者在就诊时应当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由接诊医师留存并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开方管理:在线开具的开方必须有医师的电子签名,开方药应当凭医师开方销售、调剂和使用。药品配送:如果医疗机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药品配送,相关协议、开方流转信息应当可追溯,并向省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电子病历管理:互联网诊疗过程中产生的电子病历信息应与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格式一致、系统共享,并由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质控。数据保护:医疗机构应建立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隐私保护等制度,并与相关合作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良事件报告: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报告不良事件。
互联网医院运营模式有哪些?实体医院线上服务模式:这种模式是实体医院通过自建互联网医疗平台,直接面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线上线下整合服务模式:这种模式下,实体医院与第三方平台合作,通过线上平台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同时线下提供诊疗和诊疗服务。H模式(实体医院的线上延伸):实体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自建互联网医疗平台,直接面向公众开展互联网服务,互联网企业*提供技术支持。H+I模式(实体医院与互联网医疗平台的资源融合):实体医院和互联网企业共同发起,互联网企业建设第三方平台,实体医院安排医务人员在平台上开展线上服务。I模式(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线下依托):由互联网企业发起,依托其互联网医疗平台,建立或收购社会办实体医疗机构,集聚医生资源,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医联体共同线上融合服务模式:通过医疗联合体,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提供线上诊疗、健康管理等服务。“医院+互联网”模式: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依托实体医院的资源,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互联网+医院”模式:依托实体医疗机构**设置的互联网医院,通常由互联网企业主导,提供线上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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